法律专业博士可能真的来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盘点 Author 老法格
几年前与学界老友聊天时,发现同样招收了一些法官、检察官博士生,这些学生比纯粹学生在论文选题、论文写作上极有特点,如选题都是实务界急需解决的,而理论界未能够给出应有的对策的老问题或者新问题。这些学生情商普遍偏高,工作极度热情,但同样的他们往往工作非常忙,布置的任务时常无法按时完成,也无法提交出符合我们要求的小论文。
如果与他们讨论法律适用问题,我想我们绝对不如他们。我们担心的是他们博士如何毕业,如何才能在CLSCI上发文章,要求他们每年撰写几篇高质量论文。但是又很同情他们,一个是他们工作压力确实很大很大,家庭事业确实压迫着他们负重前行。以学术型博士要求他们确实有点点高,全日制博士时间比较多,没有工作生活的压力,可以全心投入研究,自然而然的他们发的文章、质量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高于一般的在职学生。
老友说不如设置个法律博士?一呼而应!确实!应该设置有别于法学博士的法律博士,在招生上主要招收法官、检察官、检察官、律师等高质量法律工作者。近年来,这个呼声越来越大,几乎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了。
最近,国务院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明确指出: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只在已形成相对独立专业技术标准的职业领域中设置,该职业领域应具有成熟的职业规范和特定的职业能力标准,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具有较大的博士层次人才需求。
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原则,在其他行业产业或专门领域中设置,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
是的,法律博士可能即将来了!可以预料法律专业博士点的设置应当是在既有几个博士点高校中产生,如法大、西政、华政等传统法学名校。
老法格认为,法律博士的培养重点是法律应用领域的高级人才,是面向行业的高级知识分子。我们认为,法律博士点可以大量招生,全部要求为申请考核制的非全日制博士生,必须是在职的45周岁以下的法官、检察官、监察官、律师等优秀法律实务工作者。
弱化对外语的要求,甚至不再考核外语,代之的是专业审判、辩护等。重点考察的为所承办案例分析、调研文章等。我们认为,法律博士毕业不应当以论文为考核标准,而是承办的案件的质量、解决了什么法律适用问题。鼓励以调研文章代替毕业论文,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法律博士点真的要来了,你们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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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蒋浩天
本期编辑 ✎ Ben